芦笋小说 > 玄幻奇幻 > 游戏诸天:从骨癌开始进化

第一百六十四章 生死簿上斩血魔!

推荐阅读: 乡村美女图捡个杀手做老婆无限世界神秘之旅男人不说苦恶魔打工人开局幕后签到炮灰媳妇当家口腔实习生穿越:代嫁丑娘我的校花美女总裁无限复活技能救赎!拒绝接触的小狼崽嗜我如命刺客伍六七之剑客陆九娱乐:我的游戏人生网游之回梦大唐直播:我,噩梦型观众!重生国民男神:瓷爷,狠会撩!仙门赘婿逆袭手记护界仙王我的手机连三界重生九二好生活风朔旋律重生从拒绝女朋友安排开始火影之鸣人重生网游之神级盗贼奢妄重生之仙侍我有一支惊神笔小崽崽养的反派翻车啦重生之复仇小女巫师加载了惊悚游戏天庭CEO超级强的屌丝龙魔血帝爷爷说油灯灭了身边的就不是人想把月亮藏起来饲养神话文明赌石的魔咒众圣之门超级上门女婿快穿吾之商铺恶魔的宠妻:娇妻养成记不剑仙转生狐妖的我被呆萌妹子捡走了遮天之弹指镇仙锦鲤王妃有空间我的名字叫凌天绝美星妻腹黑将军俏公主冥婚夜嫁:皇叔,别咬我都市之超级医圣我的千年僵尸女友特种兵之种子融合系统重生从股市开始大宋很野蛮绿茵巨星给林先生跪下沐林海穆婉欣史上最强修炼系统斗破:大千之主给你全世界的甜天降萌宝:Boss宠妻太狂野奈何boss又如何我真的只想活过末日啊幻想娱乐无尽之尽网游之波涛荡漾我的火辣女友少爷宝贝萌翻天快穿:皇后只能我来当!光的使命法不藏凶我能抽取一切逍遥游者路少的神医娇妻阴阳至尊久醉成婚:腹黑BOSS别太坏我真不想这么秀啊我不想在人间凑数啊快穿之我真没想当反派不败帝尊最强投机者被大佬看上后每天都好害羞神级龙帅我是小说里共同的大反派王妃开个价:邪王九块九殊途是非古钟白剑舟诸天如画镇国战神之血龙入渊穿越者我的完美神豪人生最强反派大师兄林修我用英灵卡组在决斗者王国打牌英雄联盟之电竞无双骑砍之领主崛起逆天战龙引剑苍穹我总是被谋杀我的帝国战争游戏一人之王家画圣染芳华横行在宇宙间的龙荒岛好男人负债累累大掌门签到十年,我继承了蜘蛛女神的神格我养的宿主都超凶满级NPC是我的宠物除灵进行时斗罗大陆之我是金龙王洪荒:拜师通天,人族守护神!王者废婿诸神的游戏青春是一段回不去的往事网游之高级玩家我真的不想做皇帝啊斗罗从迎娶波塞西开始他比晚风还温柔诡异命纹:开局铭刻十大阎罗
自从夺取飞岛后,萧庭就开始专心修炼。
  
  等级!
  
  等级!
  
  等级!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没有等级,一切都是虚的。
  
  所谓天骄,能跨越一个大阶战而胜之。
  
  那么两个大阶,三个大阶的差距呢?
  
  何况还有那句话——六阶才是进化真正的起点,五十级以下皆为蝼蚁。
  
  如果现在萧庭有五十级,他肯定不会谨小慎微,直接开着“天庭”战堡一路横推去了。
  
  又过去大半个月,萧庭感觉距离自己晋升33级已经很近时……
  
  哈斯卡突然到访!
  
  这是不邀而至。
  
  这位神灵武士,身上伤痕弥补,最严重的的是正面的一道抓痕,直到现在都能看到红色的肌肉翻开,差点将他开膛破肚。
  
  能将哈斯卡伤成这样的,方圆千里之内也只有嗜血峰上的夜魇英雄嗜血狂魔了。
  
  血魔是恶魔和兽人的混血儿,被所有凡间的生物所排斥。
  
  血魔的核心技能,是“焦渴”和“割裂”。
  
  焦渴——每杀死一个敌人,都会按百分比恢复自身部分生命值,是个非常强悍的战斗恢复技能。
  
  更重要的是,自身一定范围内,一旦有敌对生物的生命值低于25%,那么血魔就可以获得其视野,并且增加自身的移动速度。
  
  这个移速效果还可以叠加,游戏中甚至能突破极限!
  
  割裂——对敌人释放后,一旦对方移动,就会造成伤害,移动距离越远,伤害越大,并且伤害效果无视魔法免疫!
  
  等于说开了黑皇杖都没用,要么仗着自己血厚,顶着割裂效果移动,要么就只能乖乖站在原地不动。
  
  事实上,有资本顶着割裂效果移动的英雄少之又少。
  
  “你居然能找到一座飞在空中的岛屿?”
  
  哈斯卡来到空岛上后,口中惊叹之余,目光始终在闪烁。
  
  这是动心了?
  
  萧庭目光也闪了一下,直接开门见山道:”阁下刚刚和血魔大战了一场?“
  
  “没错。”
  
  哈斯卡将目光从萧庭身后的世界树上收回,沉声道:”和血魔厮杀了一场,他也受了很重的上,全身鲜血都被我的火矛点燃了,差点就同归于尽。“
  
  哈斯卡的核心技能,是“沸血之矛“和”狂战士之血“。
  
  前者是主要输出技能,叠加的火矛伤害非常惊人,每秒几百点的持续灼烧伤害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狂战士之血能让哈斯卡在生命值降低时,攻击速度和生命恢复速度越来越快。
  
  很多时候,眼看着他只剩下一丝血皮,可往往是敌人被他一顿狂暴输出反杀。
  
  简而言之,距离死亡越近的神灵武士,就越像死神的化身。
  
  如果是正面硬刚,血魔绝对不是哈斯卡的对手。
  
  但血魔在速度方面占据绝对优势!
  
  他在嗜血峰上囚禁了几十个天辉阵营的“强者”,并让他们的生命值始终维持在25%以下。
  
  于是,只要是在嗜血峰附近,血魔的移动速度就永远和闪电一样快。
  
  当然,除了技能外,装备道具也是决定胜败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哈斯卡手中有一把邪恶镰刀!
  
  能将敌人变成没有攻击力,且移动速度慢的小动物几秒钟。
  
  正是凭借这把“神器”,哈斯卡才能抓到机会和血魔一战。
  
  结果他其实并没有占到便宜——他所受的伤,远比表面看起来还要严重!
  
  某些内脏上的伤势,就算是“狂战士之血”的超强恢复能力,也会大打折扣。
  
  “我用黑曜石匕首捅伤了血魔,然后将刀刃上的鲜血收集在了这个小瓶中,只有几滴,够不够?”